返回首页
网站导航
资讯首页> 招标采购 > 工程招标 > 永平县世安公路(世兴—安吉)工程(路面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永平县世安公路(世兴—安吉)工程(路面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2019年04月29日
    分享

    永平县世安公路(世兴—安吉)工程(路面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ZB-19B0401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428_101991925
    开标时间:2019-06-28
    仅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首页,其他网站禁止剽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475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平县世安公路(世兴—安吉)工程(路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永平县人民政府以永政复〔2018〕216号、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9〕3号批准,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项目业主为永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928432638227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平县世安公路(世兴—安吉)工程(路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项目编号:TLZB-19B0401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缺陷责任期等总承包。
    2.4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境内。
    2.5招标规模:永平县世安公路(世兴—安吉)起于世兴村委会门口水泥路,止于龙街镇安吉村已建水泥路接口处,路线全长34km,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475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
    (2)施工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3)接受招标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工商年检无异常。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交通运输部或云南省或企业注册地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及以上。
    (3)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1)设计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4年至今),投标人累计完成不少于40km(或累计完成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2)施工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里程30km以上(或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最低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提供2016-2018年经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每年末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均应大于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小于70%。
    (2)投标人具有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最近一年(2018年)的营运资本(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得少于4000万元;如营运资本总额少于该额度,则须为该项目专门开具银行信贷证明(即:营运资本总额+银行信贷证明的总额不得少于4000万元)。
    3.4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5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6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进行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8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须均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本单位或所属子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门活动
工具推荐
  • 工程设计计算器

    弱电工程设计计算器
  • 河姆渡方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