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尔生物医疗产业项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乙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尔生物医疗产业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青岛高新区华东路以东、规划东17号线以南、正阳路以北、规划东4号线以西。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建设规模: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桩基施工项目。
2.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3年内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备投标人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担任上述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高级工程师 (含)以上职称,土建相关专业,具有10年以上项目经理从业经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前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作机会。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
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
工程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5日前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法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到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13969749557暴示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