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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防行业团体标准发展面临的形势

    高端访谈2019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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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防产业正处在智能安防发展新阶段,大力发展市场主导制定的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对推动安防新技术应用和产品质量提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围绕标准改革精神,这几年各安防协会或技术联盟结合行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有关行业协会相继发布了一些安防行业团体标准,同时参与协会以及标准立项数量不断增多,行业团体标准气候渐成,不可阻挡。

      一、安防行业标准体系结构

      标准是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标准规范和引领是保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在安防行业,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00),受国家标准委和公安部的委托,负责我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技术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截至目前,SACTC100完成了现行有效的标准共213项,其中国家标准63项,行业标准150项,涉及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爆安检、 安防工程、实体防护和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为我国安防标准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由于安防行业的特点,长期以来本行业的标准主要由公安等政府部门牵头制定,包括产品的检测认证机构也与相应的政府部门有紧密联系。政府主导的标准构成了安防市场的主要标准门槛。虽然团体标准被认为是其他类型标准的有益补充,但在之前我国安防行业内的团体标准并不多见。直到最近这几年安防行业团体标准发展的态势才逐渐扩大提升。

      二、安防行业团体标准发展面临的形势

      1.安防产业进入人工智能时代,融合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智能应用和交叉领域标准需求日益旺盛,为团体标准提供发展新机遇。当前,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技术特点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开启了安防“人工智能”新时代,各类新技术不断改变和重塑安防产业颠覆式发展。安防边界模糊,业务交叉领域增多,安防行业朝大联网、大数据挖掘、智能实战应用方向发展,智能、安全等安防技术发展较快,对标准化有明显需求。如何将新兴产业革命的特点结合安防全新产业链进行有效分析,形成未来与之匹配并能反映发展诉求的团体标准,显得尤为迫切和意义重大。

      2.随着国家标准化改革深入推进,以市场主导制定的团体标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标准严格限定范围和压缩数量是改革的大趋势,以政府主导的国家标准将侧重保基本、保安全。具体到安防领域,当前国家标准将重点关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标准、治安反恐防范标准 、雪亮工程等。按照改革趋势,安防行业的国家标准涉及的范围和数量也将会缩小,对于缺少国标、行标同时市场急需的领域,团标的较快反应可以更好地指导应用。安防行业发展快速,团体标准是解决行标、国标滞后问题的必要补充。

      3.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高水平、高质量团体标准研究制定,为团体标准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围绕标准化改革精神,安防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团体标准建设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和加强对安防行业团体标准的指导与监督管理。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在北京召开的2019年安防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实验室联席会议上,专门研究讨论了推进安防标准化,包括安防团体标准制定与管理议题,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标准委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协同一致地推进安防团体标准工作,切实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

      三、目前团体标准取得的成效

      目前各安防行业协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行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开展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安防行业的多个行业协会及技术联盟等机构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成功注册,并开始发布多项安防行业团体标准。此外,一些协会已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正在积极制修订中。

      四、团体标准面临的挑战

      这两年,安防行业在团体标准建设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积累了一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探索经验,但立足于产业链的层次,从我们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安防团体标准发展仍面临组织、管理、落实和运行等诸多方面的挑战。

      1.团体标准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以实现相应功能。一般标准组织应该有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的组织章程和会员协议、内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以及申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但目前有些协会或社会团体的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并不完善,存在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程序不明确、不完善、工作机制不灵活等问题。

      2.制修订工作的专业性还有待提高,工作侧重点有待确定。标准制修订工作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与标准化工作专业机构相比,协会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专业人才储备等方面还有相当程度的欠缺,客观上影响了标准编制工作质量。

      3.团体标准先进性评价机制有待完善。按相关规定,团体标准必须要高于现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同时又不能形成市场壁垒。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但据了解,目前对于团体标准先进性的评价工作仍不足,无法保证团体标准先进性要求。

      4.标准的推广应用能力较弱。作为新生事物,安防企业和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非机构对团体标准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还有待提高,进而造成团体标准在应用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

      面对这些挑战,行业协会作为组织制定社会团体标准的核心力量,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应该积极探索灵活的管理运行机制,迅速响应市场。在标准立项的审定、参与企业的选择、标准工作的组织、专家的评审等方面可以向行业主管标准化的组织学习、取经,积极提升自身在标准方面的能力。同时可以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来主导,积极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另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检测机构也应积极参加到社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中来,这样才不会让标准跑偏,才能制定出技术指标先进、操作性强的团体标准。

    来源:华强智慧网